※十四天前退還全額訂金(但須酌收100元手續費);十天至十三天前退70%;七天至九天前退50%;四天至六天前退40%;二天至三天前退30%;一天前退20%。
例如:預訂12月20日房間,於12/19退20%,12/18及12/17退30%,12/16、12/15、12/14退40%,12/13、12/12、12/11退50%,12/10、12/9、12/8、12/7退70%,12/6及12/6以前退全額。
※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不可抗力因素,(以澎湖縣政府頒佈狀況為原則)造成無法前來,可全額退費或改期。若純屬個人因素當天無法到達者,恕不退費或改期。